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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收费、诱导住院被通报

  来源:抚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0-06-10

日前,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

3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赣医保字〔2020〕16号)要求,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市采取数据分析、实地稽核等方式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展开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定点机构。

这3起典型案例是:

1、南城第二人民医院低标准入院、超限制性用药、违规收费、诱导住院案

经查,2019年1月至12月南城第二人民医院通过低标准入院、超限制性用药、违规收费以及采用免费伙食、免费接送病人诱导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共计47.0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抚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追回被套取的医保基金并对低标准入院、超限制性用药、违规收费处予二倍行政罚款,对诱导住院处予五倍行政罚款。

2、抚州文昌平价大药房药品账实不符案

经查,2019年6月至12月抚州文昌平价大药房上传部分医保药品数量与实际销售数据不符,套取医保基金共计2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抚州市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追回被套取医保基金并处予二倍行政罚款,暂停医保业务一个月。

3、抚州启明大药房违规摆放日化用品案

经查,2019年4月抚州启明大药房存在摆放日化用品等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抚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暂停医保业务一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

以上3起案例的查处表明了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注重数据分析,丰富稽核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决心。下一步,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持续保持全程无死角的基金监管力度,结合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基金安全。

抚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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