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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税收征管大变革 开创税收事业新未来

发布时间:2021-04-30

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作出的顶层设计,是税务部门必须遵循的“十四五”税收工作总体规划,吹响了税收征管新一轮革故鼎新的号角,必将推进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大突破,必将催发深层次税收征管的大变革,必将迎来新阶段税收事业大发展。


时不我待,同心向一,把思想聚焦到改革的总把舵上


当前,国际税收治理体系迎来百年重构,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迫在眉睫,《意见》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适逢其时、意义重大!


——始终将《意见》作为“十四五”税收工作前进的“指南针”。《意见》的出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使命延续,是十九届五中全会构建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落实举措,是税务部门必须遵循的“十四五”税收工作总体规划。《意见》印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常务副省长分别做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扎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税务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将《意见》落实纳入江西省深化改革重点规划任务的大盘子统筹安排推进;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建立落实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并发动各级税务机关学深学透文件精神,自觉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第一时间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专题介绍《意见》相关内容及抓好落实的相关举措,在全社会进行了一次思想大发动,在全省上下形成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步调一致的良好氛围。


——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改革需要破冰,需要奋楫。税务部门自当责无旁贷,扬帆启航,笃行致远。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和执法方式,持续释放税改红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推进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江西税务定将不辱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谋善断、善作善成, 立足在落实《意见》中赢得先机,在落实《意见》中强化创新,在落实《意见》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始终将“红色力量”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主心骨”。坚持党建引领,把握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到《意见》的贯彻落实之中,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将“红色基因”复制到改革实践当中来,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税务精神,展示改革风采。在强化组织保障中加强党建引领,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以“红色力量”引领带动,攻坚克难,在改革聚力破题中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推动《意见》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贯之,奋发有为,推动改革任务的一揽子集成


聚焦“数据赋能更有效、税务执法更精确、税费服务更精细、税务监管更精准、税收共治更精诚、组织保障更有力”,推进税收治理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跨越,坚决打好征管改革的“前哨战”。


——推进以数治税,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步伐。按照《意见》关于“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的要求,力求三个突破:一是打造不动产交易区块链技术运用“江西样板”。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应用,与不动产、住建、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打造“一链办理”自主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交易业务办理“一次不跑”。二是全面升级“456”便利化办税缴费格局。拓宽“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四种办税缴费渠道,完善“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赣服通、微信、税务窗口”五种办税缴费方式,丰富“银行转账、POS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现金”六种办税缴费手段,推进办税缴费服务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三是完善税费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按照“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的要求,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时扫描应享未享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从根源上解决“应享未享”的问题。


——推进依法治税,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按照《意见》关于“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的要求,着力加强“五化”建设:一是执法制度体系化。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务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办税服务便利化。扩展“非接触式”办税功能,简并事项优化流程,扩大“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清单,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落实税(费)种综合申报,基本实现“服务不见面,实时都在线”。三是税收征管精细化。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在12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区局进行试点,完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将征管资源集中用于风险大、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提升复杂事项管理层级,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四是税收监管集成化。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一库、一局、三平台”(大数据资源库,电子税务局,微电子交互平台、电子工作平台、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做到从省局到基层分局“一竿子”实时监控。五是征纳互动智能化。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征纳互动生态,统筹解决征管与纳服堵点难点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效率更高、质量更优、获得感更强的办税缴费服务。


——推进综合治税,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按照《意见》关于“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要求,着力构建“三个新”:一是完善综合治税新体系。落实好《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推动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涉税信息目录》,完善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深化涉税信息应用,不断提升综合协税水平。二是打造社会协同新局面。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沟通对接,完善常态化联络与协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发挥涉税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税收服务志愿者在涉税服务中的作用。三是构建联合惩戒新模式。建设税警合成作战指挥平台,运用信息化新战法,强化“行刑衔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正向引领,担当作为,彰显改革措施的总体成效


——制定改革路线图,明确工作要求。厚植匠心抓施工,精细完成每一项改革任务。推行项目化管理,编制具体事项的总台账和分台账,明确“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到“一张蓝图”立框架、明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对图推进,销号管理,统筹协调总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改革工作既不抢跑,也不拖延,一项不漏、一件不落地落实到位。


——加强落实《意见》机制建设,压实改革职责。把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层级税务机关建立《意见》落实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税务干部人人知改革,人人有任务。深入细致谋划税收征管改革的时机、方式、节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征纳成本明显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有效发挥。


——提升队伍素质,建设征管能力。“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提升税务队伍综合素质,是保证推进新时代税收征管改革根本保证。在这一过程中,持续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牢固树立税收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打造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铁军,不断建设提升征管能力,确保税收征管改革蹄急步稳,彰显成效。


《意见》落实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不容税务人裹足不前,我们要拿出闯关夺隘的勇气,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以赴推动《意见》落地落细落实,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税务梦贡献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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