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可是,对于购买了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鹰翔路899号凌云府的部分业主来说,“买了贵的,又没买到对的”。因为他们在开发商要求“买房必须买车位”的情况下,车位不仅比周边同类楼盘贵,而且不达标。
更令业主无法理解的是,开发商南昌正茂置业有限公司与他们签订的不是车位《购买合同》,而是《租赁协议书》。截至2019年12月30日,业主多次向开发商讨说法,却一再遭遇推脱,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案,部分业主因此拒绝收房。
据了解,南昌市高新区交警部门曾责令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前,将不达标车位整改完毕。时至今日,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多日,这些被认定不达标的车位仍未整改到位。
地下车位“租”得有点贵
“没想到买个房,麻烦不断。”家住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的李先生回忆道,2018年8月,李先生逛超市时,有人向他推荐凌云府楼盘,广告彩页注明“认筹2万元抵5万元”,他觉得该楼盘地处航空城,有发展前景。与家人商量后,李先生以每平方米9300元的价格认筹一套小户型。而当李先生准备签购房合同时,却被客户经理告知“买房必须先买车位,否则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2019年12月30日,部分业主向记者反映了相似遭遇:他们以每户12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车位,当交完首付房款和车位全款,开发商通知签合同时,他们才发现原来客户经理承诺的车位《购买合同》成了《租赁协议书》。
记者调查发现,相比周边楼盘,凌云府车位价格偏贵。众多业主吐槽道:“原以为车位只是价格贵点,结果还是个租的。”
“在官网上显示是认购车位,”业主黄女士觉得不可思议,反问道,“难道‘购’字不是买的意思,是租的意思?”
租赁协议与政策相悖
在凌云府一份开盘主持稿中,记者发现,该稿注明1楼、2楼、3楼及16楼(顶楼)业主,买房不需要购买车位。而记者随机采访的20余名业主中(均不属于上述楼层),均出示了《租赁协议书》。多名签订《租赁协议书》的业主,向记者出示了“买房必须买车位”的录音。
《租赁协议书》显示,“该车位租赁给乙方(编者注:业主)使用的期限为20年,2019年12月31日至2039年12月30日止”。落款有甲方南昌正茂置业有限公司的盖章。
“这样的租赁方式属于违规。”省人防办知情人士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条指出,“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
记者采访了解到,省人防办对防空地下室租赁期限也有明确要求——“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这意味着凌云府地下人防车位20年的租赁期与《通知》精神相悖。
被责令整改却没到位
然而,据业主反映,凌云府地下人防车位的问题,不仅仅是与租赁政策不符。2019年12月21日,开发商以邮件方式通知消费者前往楼盘收房,而业主看房时发现,该楼盘停车位尺寸不符合目前国家对标准停车位的要求。
记者现场调查发现,凌云府的车位甚至堵住了防火门。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高新区交警部门曾对凌云府地下停车泊位现场勘查,发现存在“停车泊位线过窄(10厘米、未达到15厘米的标准)”“停车泊位与墙体净距离未达到30厘米以上”“部分停车泊位宽度未达到2.4米”“部分停车泊位长度未达到5.3米”“部分停车泊位的施划未达到标准”等7项问题。南昌市高新区交警部门相关人士称,已经责令开发商整改。
“找了开发商七八次,要他们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标准车位进行整改,结果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答复。有令不行,谁还敢去收房?”业主们提出质疑。
南昌正茂置业开发公司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凌云府有商品房438套、配套车位347个,目前已有部分业主收房。对于是否存在捆绑销售车位、已租赁出去多少车位、目前收房率有多少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无权告知。
不过,在《租赁协议书》中,有条款写明“如因甲方(南昌正茂置业有限公司)原因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将验收合格的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业主)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资金总额的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顺延。甲方逾期交付达到9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甲方退回已收租金(无息)及支付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今后,凌云府车位捆绑销售与不达标问题,是按照相关部门的意见整改,还是与业主解除协议,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