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 消协人士:国际名表,三十天后成了问题名表,至今三十六个月未得到解决,其中十八个月的时间是在维修中。消协介入,久拖无果的问题名表终于尘埃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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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 [案情简介]
portant;"> 万年县的消费者曹先生,于2016年4月28日在南昌财富广场亨得利世界名表中心购买一块型为7730---STP---20021蕾蒙威手表,价款29400元。可使用不到一个月后,该手表出现停摆现象,曹先生打电话跟该手表店管理员付先生反映情况,付要求曹先生把手表拿到南昌店里检查原因,因为曹先生家里离南昌有130多公里路程,一个星期后,曹先生把表送到该手表店进行维修,20天后,手表店老板打电话告诉曹先生说手表维修好了,通知其到南昌取表。并测试手表使用正常。可手表使用了4个月,也就是2016年8月底,曹先生的手表又出现同样的问题,即停摆现象。随后又打电话向南昌手表店反映情况,该店老板同样是象上次一样要求曹先生把手表送到南昌店进行检查或维修,直至2个月后,即同年10月中旬,手表店老板又一次通知曹先生到南昌取表,并说这次更换了所有零部件。曹先生自认为,手表维修了两次,这回手表应该不会再出现问题了。此时的手表也就正常使用了差不多一年左右,即2017年8月中旬,手表再次出现上述同样的问题,曹先生再次把手表送到南昌维修,这一修就修了一年多。期间,曹先生多次去电至南昌手表店,询问手表维修进展,可店老板总是以手表拿到生产厂家维修为由搪塞曹先生。直至去年9月份,曹先生终于接到南昌手表店老板的电话,说手表维修好了,通知消费者取表,且要求曹先生支付12000元维修费方可取表,原因是该手表过了保修期。曹先生感觉很冤,认为手表是多次没有解决的问题,而且是同一个问题,维修费不应该由自己承担。于是投诉到万年消协要求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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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 [处理结果]
portant;"> 万年消协受理了消费者投诉后,非常重视,首先,我会向曹先生详细核实情况,并通过电话向南昌手表店了解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证实了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我与深圳蕾蒙威手表销售总部取得联系,进一步交涉此事,并向该公司宣传法律法规,明确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2019年4月20日,曹先生终于接到南昌财富广场销售商的电话,称蕾蒙威中国销售公司同意为曹先生更换一块同品牌、同型号、同款式手表,价款为29200元,并对本公司服务态度欠妥向消费者表示歉意,最后此事也取得了曹先生的谅解,并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
portant;"> [案例评析]
portant;">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这是一起消费者法制意识淡薄导致问题拖至一年之久没得到解决。其实,从曹先生购买手表之日起,同一质量问题相继出现3次,且首次出现质量问题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钟表三包规定》第十一、第十三条等之规定: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换过或退货。据此,销售商应当承担消费者一切修理费用。据此,曹先生久久等了三年的问题手表终于尘埃落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