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余先生2015年10月28日17:40-29日1:02在阿尔及利亚用联通手机号上网,期间产生国际流量266.59M,按阿尔及利亚国家规定的国际流量0.1元/KB计费,换算成人民币是27395.99元,漫游期间联通公司先后向余先生发了26条流量数据短信提醒,但没有就国际漫游资费标准及产生的流量费用进行说明。由于余先生未及时交纳这笔流量费用,导致产生违约金14217.75元,共计41613.74元。消费者就此巨额费用对联通公司提出质疑,并就此进行协商,但协商无果,2016年4月余先生无奈投诉到福建省消委会。
福建省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召集双方就此案组织了多次调解、协商,并查阅了多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历时半年多时间,从联通公司强硬态度一分不肯减,到减免违约金14217.75元……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消费者余先生只要支付联通公司3000元国际流量费,其余的38613.74元由联通公司自行负责。
余先生说,他们全家都非常感激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省消委会是一点不参假的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呀!必须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