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决策部署,要求各地根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新增结余,原则上继续安排不低于80%的资金用于委托投资,并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统一归集至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再由市本级将归集的委托投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次性上解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江西省安福县立即启动此项工作,于9月1日按要求上解委托投资资金5096.53万元。截止到目前,安福县已归集上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基金28134.7万元。
该项投资对于拓宽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提升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福县社会保险中心 肖慧)
编辑:刘剑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