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购买力逐渐增加,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类型也愈发丰富,但是“山寨食品”依然是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
近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了《关于辨识“山寨食品”的提示》。那么“山寨食品”有哪些?又多出现于什么地方?人们该如何辩识?买到“山寨食品”又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大类“山寨食品”,名字包装擅模仿
《提示》称,“山寨食品”大致有两大类:一种是抢注和某些品牌食品类似的商标,生产与之包装差不多的食品。在食品名上使用文字游戏或模仿品牌食品,但其质量和风味与“正品”相差甚远。如将“大白兔”变成“小白兔”,“康师傅”换成“康帅博”,或将“六个核桃”改成“六个纯核桃”冒充升级版等。另一种是委托一些代加工企业模仿有关产品进行生产,私自销售。
除了《提示》中提到的几种,另外还有“雷碧”、“小铭同学”、“咏动”、“啊!土豆”“奥利傲”等等产品都属于“山寨食品”。
“山寨食品”多出现于农村
《提示》表示,“山寨食品”的产生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改革开放初期,在城镇销售“山寨食品”较多。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山寨食品”销售逐渐向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转移。
实际上,农村一直以来都是山寨食品的主要销售集散地。山寨食品之所以能堂而皇之进入农村市场,一是成本低、利润高;二是监管触角鲜有触及,存在监管不力问题;三是偏远乡村农民鉴别识假能力有限;四是有些人明知道是山寨食品,但图便宜仍然购买。
正规渠道购物,看清名称标签
专家提醒,“山寨食品”通常是以高度相似的包装,迷惑性较强的名称、广告词等吸引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看仔细、看清楚、看真切、看明白,不要被“山寨食品”的包装、名称等迷惑。
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看清食品标签上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是否齐全。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及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等。
买到“山寨食品”就拨打12315
《提示》中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旦发现误购了“山寨食品”,应当立即与商家交涉,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向监管部门反映,通过申诉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购物小票、商品实物等等。所以在购物时一定要有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的意识。
此外,经营者售卖“山寨食品”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有故意售卖“山寨食品”的行为,应该立即拨打12315举报或者与相关部门联系。消除“山寨食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实习生金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