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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交了订金却提不了车 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在搞啥?

  来源:江西晨报 发布时间:2020-03-30

如今,汽车已成为很多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不仅上下班非常方便,节假日还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自驾游。不过,南昌市民陈先生最近在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买车的时候,遇到了一桩烦心事:签订了订车协议并交纳了5000元订金后,他在提车时却被告知需加价提车。这是怎么回事呢?

签了协议交了订金却提不了车 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在搞啥?

位于南昌市高新南大道的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汽车展示厅

签了协议交了订金却提不了车 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在搞啥?

陈先生与4S店销售顾问签订的《车辆订车协议》

消费者:

签了协议交了订金 提车时遭加价2000元

本月初,家住南昌市经开区的陈先生在综合考虑品牌、车型等因素后,把目光锁定在了别克昂科威这一款车型。

3月14日,陈先生专程来到位于南昌市高新南大道的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汽车展示厅,了解别克昂科威车型的价格。“当天在4S店,销售人员一开始给我报价16.85万元(含保险、税费),见我有些犹豫,就答应给予一些优惠,但仍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价位。”陈先生告诉记者,次日,他正打算再去其他别克4S店看看,接到了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销售人员发来的消息,称“价格还可以谈”,便再次来到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双方经沟通,顺利签订了《车辆订车协议》,陈先生支付了5000元订金。

记者在陈先生提供的《车辆订车协议》上看到,甲方为南昌恒信通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陈先生,所订车型为别克昂科威,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约定车价为147300元,汽车用品加装费2000元。协议上并未约定甲方的义务,但明确写明:“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月25日上午,陈先生按约定来到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办理提车手续。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销售人员说,要加价2000元才能提车。这不是我们之前谈好的价格,所以我不同意”。

销售顾问:

很想促成交易 但无法通过公司报备

3月25日16时许,记者随陈先生一起来到了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该店销售顾问李启武表示,与陈先生之前约定的价格无法通过公司报备,故陈先生无法提车。

当记者问签订车辆订车协议时为什么不向消费者说明“需通过公司报备”这一点时,李启武说:“因为我们想促成这单生意,所以想试一下。我们已经尽力了,现在报备不过,我们也没有办法。”

“这个价格我们想卖,但是老板说这个价格卖不了。”李启武进一步解释道,现在希望可以通过一个折中的方案,即在之前的价格基础上加2000元,4S店方面再添加一些服务。

“我们销售的目的就是签单,如果这辆车不能成交,我们也没有办法。”该店销售顾问程聪称,《车辆订车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应,因为订金非定金。

律师:

延期交付或要求加价属于违约行为

针对上述内容,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订车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销售人员作为4S店员工,签订协议的行为为职务行为,可以视为4S店发出了邀约;消费者在该协议上签字并支付了订金,表明该协议成立并生效。“消费者支付的订金非定金,所以4S店可以不履行协议”这个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4S店延期交付车辆,或是要求加价才能提供车辆,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4S店:

新员工不清楚销售政策 公司同意按协议交付

记者就此事向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进行了反映。该局一位熊姓负责人表示,将联系4S店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

很快,南昌恒信通顺别克4S店销售部一位李姓负责人联系了记者。他向记者解释说:“新员工没弄清楚公司的销售政策,以低于控制价签订协议,导致事后要求客户加价。此前,公司管理层并不知悉此事,要求加价系销售顾问个人行为。鉴于双方已经签订了购车协议,公司一定会按照之前约定的订车价为客服办理提车手续。”

25日18时30分许,在记者的见证下,陈先生顺利提到了自己的新车。


来源:江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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