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萍乡市芦溪县被列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获通报表扬及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为全国获此殊荣的16个市县区、江西省的两个县区之一。
据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胡建和介绍,近年来,芦溪县坚持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主线,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不断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上下功夫。该县认真贯彻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积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近3年消化批而未用土地近4000亩。做到项目用地“心知肚明”,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近3年共组织报批5000余亩,有力保障了教育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发展、重点产业的用地需求。
在精准管控全域用地上下功夫。芦溪县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促进用地节约。推行工业“标准地”建设,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改革,提高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强度,2020年“标准地”出让宗数占比61.54%,供地面积亩数占比72.75%。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实现“腾笼换鸟”“二次开发”,近3年来,盘活土地15宗,共计1100余亩。
在打击违法用地上下功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障用地安全。通过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乡村监管网络等方式,严格管理用地秩序。近几年来,芦溪县违法案件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执法案卷荣获自然资源执法优秀案卷,受到自然资源部通报表扬。
下一步该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吴安 李绍荣)
编辑:刘剑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