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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非法捕捞,安福县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5-27

“把这些非法渔船捣毁掉,非法电竹竿、电瓶升压器、网具、地笼等全部集中到一起销毁”,这是5月26日上午,安福县在泸水河湿地公园江边上对收缴禁用、违规渔具进行集中销毁所发生的一幕。路过的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表示十分赞赏。


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安福县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大力开展打击电力捕鱼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



一、加强宣传力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单和张贴《安福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毒鱼炸鱼电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300份,要求渔(村)民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禁止下河捕鱼,向全县人员发送《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10000条短信,在重点河段、重点水域树立20块《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警示牌,通过这些措施,形成对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营造良好氛围。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方法,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揭发举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都来与非法捕捞行为作斗争的良好氛围。


三、严打非法捕捞。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法,加大对泸水河等重点水域重点河段的巡查力度,在正常巡查的同时采用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多样地对违法捕鱼行为开展严打整治,坚决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四、开展联合执法。农业农村与公安、市监等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屡犯不止的违法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重点打击。



自打击电力捕鱼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福县已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查缴、捣毁非法渔船7艘,收缴非法渔网25余付,立案处理8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非法捕鱼蔓延的势头,较好地维护了全县渔业生产秩序。今后,安福县将常态化开展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竭力保障全县渔业资源的有效养护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及全县渔业资源。(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李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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