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指标问题
由九江凯鑫石化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华庐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耗氧量是什么?
耗氧量指的是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耗氧量(以O2计)的最大限量为2.0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彻底净化水质;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过量有机物的污染。
耗氧量高的水质,消毒后余氯容易消失,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会引起肠道疾病。消化道疾病(包括肝癌)与耗氧量正相关。
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