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公司网站首页展示的“化积口服液”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公开表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5月7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该公司因生产销售了劣药“化积口服液”受到行政处罚。
据《信息公开表》中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第七十四条,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到没收违法所得41138.4元,罚款124764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65902.4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江西鹿迪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以中成药生产为主的制药企业。2001年6月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企业更名为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产2222.2万元。2009年11月股权变更为诚志股份独资企业,2015年12月31日股权变更为启迪科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8月股权变更为江西和明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化积口服液”为其网站首页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