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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应知的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知识

发布时间:2023-02-01

为帮助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安保险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时应了解以下事项:

什么是借款保证保险?

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出借人,保险人为保险公司。

1、保险标的

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为投保人的属约信用风险。

Ø 保险标的: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确定。

Ø 履约信用风险:投保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即在保险期间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风险。

2、被保险人

保证保险业务下,被保险人为资金出借人,即被保险人为“资金出借主体”。

Ø 资金出借主体:银行/信托

3、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特别约定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80天(不含)以上,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Ø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其他合法费用按照承保比例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本保险约定承保比例的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其他合法费用之和,为保险人承保的借款本金的1.1倍。

Ø 《保险法》中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Ø “保险金额”为本保险约定承保比例的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其他合法费用之和,通过系统计算获得的保险金额客户难以自行理解或计算,所以各保险公司通常采用系数法确定保险金额,如借款本金的1.1倍作为保单上所展示的保险金额,保单展示的保险金额大于借款人的借款本金。

详细了解业务流程,谨慎确认相关信息

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时,消费者务必认真阅读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充分了解借款保证保险的功能和特点,明确借款成本和保费金额。谨慎点击确认及签字,确认签字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消费者通过监管部门已批准的正规机构或渠道购买个人保证保险,谨防上当受骗。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珍惜个人征信

保险合同签订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未全额清偿借款本息前,投保人(消费者)不得退保。提前全额清偿借款本息的,保险合同终止。如有逾期或违约,保险公司会先行向出借人赔付,然后对借款人进行追偿,并可能上传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借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遇到纠纷,选择正确渠道维权

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投诉热线,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申请调解或通过仲裁、诉讼等其它途径解决。


编辑:刘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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