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福县人社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安福县某公司存在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接到线索后,安福县人社局立即派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该用人单位展开调查,通过询问有关人员、调取员工档案等方式,认定该用人单存在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成立。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遣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对该用人单位负责人使用童工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暑期将至,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接下来,安福县人社局将开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动,一是狠监管,除专项行动外,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排查力度,严守使用童工“高压线”。二是强宣传,进到企业和校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严查处,对于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效果。(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家俊、欧阳光仁)
编辑:刘剑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