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荣获2021年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江西省文明单位”是反映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崇高荣誉,体现了单位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员工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要求,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大力传承文明精神、弘扬消防传统,以思想建设引领,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战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升队伍文明程度,有力汇聚了“为美好生活加油为祖国建设壮气”强大精神力量。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时刻谨记身份,牢牢锁定“省级文明单位”目标,经过不懈努力,今日终于如愿以偿。荣誉的获得,既是肯定,更是鞭策,于都消防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新办法,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为于都消防救援事业注入磅礴的精神力量。(文/图 谢小芳)
编辑:肖云













